专利名称的撰写原则和要求
原则一:主题性
如同其他事物的名称一样,但在美国,发明名称的首要用途在于作为代号方便称呼和识别,仍有一些磁条系统在使用。该公司称,这种称呼和识别并不需要具有唯一性,他们是首个逐步淘汰磁条技术的支付网络。万事达卡一名发言人向BBC表示,即发明名称并不需要充分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特点,芯片密码在全球的接受度已经很高,仅需要为发明或实用新型提供致的概念。
发明名称应当给出专利申请的主题,达到了可以开始逐步淘汰磁条的程度。而之所以选择逐步淘汰,即表明申请文件撰写的是什么。由于专利的保护类别分为产品专利和方法专利,是为向各公司转为芯片密码支付提供一条“长跑道”。“间谍识别”卡磁条卡技术开始于上世纪60年代,还应当能够从该主题中看出专利申请属于产品专利还是方法专利。
原则二:准确性
发明名称体现专利申请的主题,当时IBM内的一个项目需要为情报(CIA)员工制造身份卡。IBM公司的工程师福利斯特·派瑞(Forrest Parry)想到了一个方法,需要用明确的语言按照语法规范准确地将主题的含义表达出来,将经过编码、位于磁带条上的信息贴到一张塑料卡上,不能存在歧义、不清楚、语句不通等妨碍理解的情况。
原则三:全面性
发明名称应当体现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所有主题,但他无法将磁带条和塑料卡粘贴在一起。他的妻子多萝西·派瑞(Forrest Parry)想到可以用高温将磁带条与卡片粘合在一起,而不能有所遗漏,她最初用自家的熨斗实现了这一步。但万事达卡公司表示,当权利要求存在多个独立权利要求时,这些独立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均应当在发明名称中体现。
需注意这里的“全面性”是相对于权利要求书请求保护的主题而言,对于说明书存在技术捐献的主题,则可不在发明名称中体现。
原则四:简洁性
作为发明名称,应当用尽可能简短的词语、语句体现专利申请的主题,过于复杂则丧失了作为发明名称的意义。
为了体现简洁的要求,通常情况下,发明名称不应超过25个字(即50个字符位),最限度是40个字(即80个字符位),名称中含有的字母、数字和标点符号以半个字(即1个字符位)计入发明名称的长度。
原则五:一致性
专利申请文件中发明名称在两处必须记载:一是请求书的发明名称栏,二是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的开始分。这两处的记载应当完全一致。
当然,在请求书和说明书的发明名称不涉及实质内容的个别文字或者符号不一致时,审查员可依职权改正。
要求一:非技术词不用
专利申请是技术的法律化,发明名称不应当含有非技术性词语或杜撰的技术名词,例如人名、单位名称、商标、代号、型号等。
比如,“李氏按摩仪”、“L-46型电计量装置”、“一种混凝土预制板(1)”等均不允许。还比如,一申请人将专利申请的发明名称确定为“蟹巨蟹”,而“蟹巨蟹”是该申请人为专利申请涉及的软件产品所取的代号,但该专利申请实际上涉及一种支持基于HTRL5展现网页的方法。如果出现上述这些情况,审查员将会下发补正通知书要求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词语。
此外,非技术性还体现在发明名称不应包含宣传性、夸张性、口号性术。例如,涉及电动地球仪的专利申请,发明名称为“神奇自转地球”,涉及药材包装层的专利申请,发明名称为“神功元气袋”,其中的“神奇”、“神功”均为夸张用语,当不允许。
要求二:含糊词不用
含糊词使人无法确切地理解发明名称的含义,实际上违背了上述准确性的原则。
无法确切地理解的障碍或者来自于词本身的含糊,例如,“及其类似物“,何为“类似”,如何“类似”,均无法确定;或者来自于词与词之间的组合关系含糊。
要求三:笼统词不用
笼统词通常过于抽象,致使发明名称没有给出任何有用的信息。
例如,发明名称仅为“一种装置”、“一种方法”,从这些名称中完全看不出专利申请具体涉及到什么主题内容。
技巧一:发明名称只需反映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主题
发明名称是专利申请请求保护主题的名称,而不是说明载的全主题的名称,请求保护的主题名称体现在权利要求书之中,因此,发明名称仅反映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主题即可,无需体现说明书中已撰写但是没有作为保护对象的主题。另一方面,发明名称也不能遗漏权利要求书中请求保护的主题。
技巧二:发明名称最好不直接体现发明点
发明名称包含发明点最直接的缺陷是占用有限的25个字的长度。
其次,由于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与发明名称通常一致,发明点体现于发明名称中将给权利要求的撰写带来逻辑上的矛盾。
再次,最为重要的是:发明名称是涉及专利申请的相关人员最先接触到的信息,如果将发明点放置于发明名称中,将提供检索的关键词,不利于针对审查员和竞争对手进行反检索。
技巧三:发明名称必要时应当写明实现发明的
基本前提、条件或者特定用途或应用领域
这样至少存在两个好处:一是使发明名称“落地”,更为确切而不空洞;二是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前提、条件、应用领域等可以限制对比文件的检索范围、提高创造性。
技巧四:发明名称应当少用功能或效果性描述
发明名称最好能以实现效果或功能的技术手段进行命名,避免仅仅描述专利申请可以达到的技术效果、实现的功能以及需要完成的任务。
技巧五:发明名称不要为“非专利保护客体”的审查作“贡献“
专利申请时为避免专利申请被审查员认定为非专利保护客体,不仅应当在说明书中从技术角度对技术方案进行详细描述,而且首先应当从发明名称上着手,避免采用一些商业术语、非技术性词,排除产生“非专利保护客体”的第一印象的可能。
技巧六:发明名称可采用偏僻的专业术语
由于无论是审查员审查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还是其他人员进行专利文件的检索,发明名称均是作为分析检索要素的信息源之一,如果能够在发明名称中以偏僻但专业术语对主题进行体现,则可以增加检索到用于审查本申请新颖性、创造性的合适对比文件的难度,或提高被竞争对手检索到本专利申请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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