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手上获得的700M 5G频段一直以来就是运营商眼中的香饽饽,天翼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不过在5G开建2年时间有余的情况下,公司注册地为江苏苏州市相城区。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移动、电信和联通在自己的范围内将5G搞得如火如荼,由电信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天翼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软件;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咨询服务;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5G通信技术服务;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商用密码产品销售;销售代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计算机及通讯没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广电虽说手拿黄金频率,凭营业执照依主开展经营活动)。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相关文件中,却一直未有明确的建网准备,对企业发展定位提出了目标,直到今年年初与移动达成正式共建共享方案后,即要把电信打造成为“科技型、服务型、安全型”企业。在网络安全越来越重要的情况下,700M 5G网络才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安全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比如由移动主导的年中时间一次性48万基站规模的招投标工作,也是科技型企业在安全领域具备竞争力的具体体现,以及今年计划20万基站规模的目标等。
可以看出,更是服务保障的基础。过去,700M 5G频段虽香,电信在网络安全方面,但如果没有商用,那一切都是纸上谈兵意义不。比如5G开建的这两年,在另三家运营商的5G工作如火如荼情况下,广电却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一直呈观望状态,真正的原因就是资金不允许、实力不允许。直至与移动的共建共享协议达成,在移动的亲自操刀下才有了快速商用的可能。由于移动与广电的共建共享合作,双方的实力差异太过明显,所以业界一直对双方的5G共建共享谁最终的获利最争辩热烈。特别是随着日前双方对共建共享协议的补充条款达成,更让这种热议进一步提升。
9月10日,移动发布公告称:已与广电签订了700M 5G共建共享补充协议,此次700M 5G网络费用由此前各掏一半的约定更改为由移动一家全承担,并先行享有上述无线网络资产所有权,不过双方均享有700MHz无线网络使用权。另外双方特别约定,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广电在条件具备时,可按届时市场公允评估价,按照原协议约定的资产共同持有方式分阶段向中移通信购买50%的700MHz无线网基站、天线等设备资产。与此同时,此次补充协议有一个特别之处是,强调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处置(转让、抵押、质押等)其所享有的合作范围内的全或分700MHz无线网络资产所有权。
这一补充协议有什么看点呢?以笔者个人的分析,至少有三点值得关注:
一是移动全资出钱建700 5G并享有网络所有权 。也就是说,移动终于可以放心并放开手脚全力700 5G网络了,也不用怕按此前的约定广电出一半钱,但可能因广电实力不足半天掏不出自己的那一份费用而导致工程受阻。同时,因是一家独建,那网络资产是自己的,主动权是自己的,以后即便广电回购,也至少有一半资产是自己的,这和自己拥有700M频段的资源几无二致。
谁获利最深呢?对移动来说,可谓立于不败之地,等于白白获得一个700M黄金频段一样;对广电来说,一分钱不掏(传输网、核心网需要广电自建)就能快速拥有一张5G无线网,由以前的纸上谈兵变为可实力较量的“四国战”,这种“借鸡生蛋”方式同样将能效发挥到了极致。
二是广电在条件具备时,可按届时的市场公允估价回购50%的700M无线网基站、天线等设备资产。众所周知,设备都是有折旧的,10年后设备的净值只是原价的一个零头,但一般设备、特别是像基站天线这种设备超期服役情况比比皆是,到时广电有了资金想购买50%的话,比现在掏一半的钱要划算很多。
但是,目前的做法让广电有点像虚拟运营商,没有真实网络的运营商有点像无根之木无水之源一样,很难拥有绝对的竞争力。其实当前阶段广电的压力不少,不但现在清频700M频段上的电视信号需要真金白银,传输网、核心网哪一个不要真金白银?所以,无线网虽说重要,但对广电来说得按重要性排个先后顺序,一步一步来才行。
从网友的反馈来看,另有一种解释是:
广电这么做完全合理,因为双方一开始的协议是:各出50%的费用,共同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但是,700M的头几年,90%以上的网络容量,是移动的用户在用。移动使用了90%以上的网络,特别是初期使用了99%以上的网络,却只出50%的钱,凭啥?广电当然不干!!!因此,广电一开始不出钱是对的,因为就算一开始出了50%的钱,自己也没有几个用户,也用不上,太!不!划!算!
三是双方明确要求,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处置(转让、抵押、质押等)其所享有的合作范围内的全或分700MHz无线网络资产所有权。这就把电信和联通频繁递出的橄榄枝直接斩断,以后要想达到更广范围的共建共享,电联至少要搞定移动和广电双方才行,如果没有政策的强制推动,以移动的竞争策略,恐怕不会让电信和联通得偿所愿。
最后问一个终极问题,如果必须二选其一的话,各位认为,移动和广电谁才是真正的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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